公司現行的企業管治措施足夠管理現有及潛在的利益衝突。為進一步避免潛在利益衝突,公司已實施以下措施:

  • 作為全球發售籌備工作的一部分,公司已修訂組織章程細則以符合上市規則;
  • 任何擁有重大利益的董事須全面披露與公司的利益衝突或可能衝突的事宜,且不得出席涉及除外公司及本公司事宜及╱或有關董事或其聯繫人擁有重大利益的事宜的董事會會議,惟大多數獨立非執行董事特別要求該董事出席或參與該董事會會議則屬例外;
  • 公司承諾,董事會內執行董事與非執行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人數應當平均;及
  • 公司已委任華富嘉洛企業融資有限公司為合規顧問;其將就遵守適用法例及上市規則(包括有關董事職責及企業管治的多項規定)向公司提供意見及指引。

審核委員會

公司已成立審核委員會,並根據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訂立其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由我們的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葉明偉先生,郭少牧先生,王引平先生及韓根生先生組成。葉偉明先生已獲委任為審核委員會主席,彼亦為我們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擁有適當的專業資格。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檢討及監督本公司的財務報告流程及內部監控制度,監察審核流程,以及履行董事會指派的其他職責及責任。


提名委員會

公司已成立提名委員會,並根據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訂立其書面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葉偉明先生,王引平先生,韓根生先生)及一名執行董事(即姜修文先生)組成。姜修文先生獲委任為提名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委任及罷免本公司董事向董事會作出推薦建議。


薪酬委員會

公司已成立薪酬委員會,並根據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訂立其書面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葉偉明先生,王引平先生,韓根生先生)及一名執行董事(即姜修文先生)組成。我們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王引平先生已獲委任為薪酬委員會主席。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建立並檢討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薪酬的政策及架構,並就僱員福利安排作出推薦建議。